NOIP复赛考生须知2010-11-09 10:00:00阅读量:24455
本须知需在赛前发给考生本人,并由考场主监考人于开赛前15分钟向选手宣读。
1、 除经允许的、必须的竞赛用品外,选手不得将书包、手机、U盘、书、纸等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竞赛资格。
2、 选手进人考场后按指定位置就座。如发现问题,向监考人示意协助解决。
3、 选手入座后应仔细核对考桌上的参赛标签,看内容是否与本人的信息一致,如有错误须立刻上报监考人员,否则视为默认同意,赛后不得更改。选手须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考桌上参赛标签旁,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4、 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人考场,以旷考处理;开考60分钟内,选手不得退出考场,退场后不得返回考场。
5、 监考人公布密码后,选手自行解密试题,并在已有的目录下(已由竞赛组织方事先建立,目录名为选手的参赛编号),由选手为每道试题再单独建立一个子目录,子目录名与对应的试题英文名相同(英文小写,参见试题封面页)。选手提交的每道试题的源程序必须存放在相应的子目录下。未按规定建立子目录、建立的子目录名出现错误、或提交的源程序没有存放在相应的子目录下等都会导致选手成绩为0分,责任由选手承担。
6、 考试期间须保持安静,不准相互交谈,如有疑问,选手可举手示意,询问监考人员。如有传递纸条、替他人代考等违纪作弊行为,该选手将被立刻取消参赛资格,并从次年算起被禁赛3年。
7、 选手听到监考人员竞赛结束的指令后,须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检查无误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如竞赛结束的指令下达后继续答题,该选手成绩以零分记。
8、 选手考后可查阅成绩、可申请证书,具体请参见《关于NOIP2010服务及收费标准的公告》。
9、 选手如发现监考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竞赛过程中有违纪行为或有影响公平竞赛的行为,可向主办单位署名投诉(邮件:noi@ict.ac.cn),主办单位将严格为投诉者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