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IP2010一等奖名额分配方案说明2010-11-26 10:00:00阅读量:24292
中国计算机学会NOI竞赛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召开会议,就NOIP2010提高组复赛获奖名额分配提出了方案。新方案考虑更多因素,以更客观、科学地反映各省参加NOIP复赛的情况。NOIP2010复赛(提高组)省赛区一等奖名额分配由三部分组成:根据初赛人数(占35%)、根据复赛人数(占35%)、根据平均分(占30%)。
根据中国科协给定的获奖名额600人(不含往年获奖者),则根据初赛人数的获奖名额为210人,复赛为210人,根据成绩的获奖名额为180人。
具体方案如下:
1. 设省初赛人数为P,一个省可获名额为A+B,计算规则如下:
(1).1000≤P≤5000,A=P/全国初赛总人数×S×35%,3≤A≤15;
(2).P>5000时,每增加1000人增加1个名额,得B;
(3). 500≤P<1000,A=3;
(4). 200≤P<500,A=2;
(5). 0<P<200,A=1;
注:S定义为650。
2. 根据复赛人数Q可获名额为C:
C=Q/全国复赛总人数×S×35%;
注:S定义为600。
3. 省复赛平均分为R(R系由科学委员会根据各省上报选手答案复测得出)可获名额为D,则:
D=S×30%×R /各省平均分之和
注:S定义为650。
以上A、B、C、D(D将根据实际竞赛成绩计算)四项之和为各省复赛提高组一等奖参考名额,实际获奖名额可能因分数线划定及同分情况而有小范围变化。
备注:
1) 全国A+B类名额占全国可分配名额的35%,C类占35%,D类占30%;
2) S为全国获奖名额测算数(基数为600),计算时CCF可根据情况微调;
3)以上各项名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取整;
4)初赛人数、复赛人数仅按照大于0分选手计算;
5) 往年获奖者不计入本年度获奖名额(但分数计算在内)。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