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IP复赛监考人员须知2012-10-31 10:00:00阅读量:20401
NOIP复赛每个考场设有主监考1人、副监考1人。监考人对省组织单位和特派员负责,监考人按照以下规则展开工作。
1、 监考人在考试开始前一小时到达考点,开考前半小时清理考场,检查桌椅、选手标签等是否齐备,是否有影响竞赛的物品,收取赛题密码(如有印刷纸质件,需提前向考点负责人领取)。
2、 选手进场前,宣布不得带入赛场的物品:如书包、手机、U盘、笔记、纸张等。
3、 竞赛前20分钟,组织选手入场,检查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是否与桌面选手标签一致。如不一致或选手未带相关证件,取消其竞赛资格。
4、 赛前15分钟,监考人宣读考生须知。
5、 赛前10分钟,公布电子试卷密码,由选手自行解密。
6、 监考人不得有任何影响公平竞赛的行为,不得向选手读赛题,也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如学生有疑问时,按规定当场答复。
7、 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人考场,开考60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出考场,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能再次进入考场考试。
8、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应立刻按规定进行处置,予以记录,并要求考生在考场记录单(附表)上签字。
9、 监考人在监考期间须将手机关闭,不得有阅读书报、讨论、使用通讯工具等有碍竞赛的行为。
10、 竞赛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须提醒选手。竞赛结束时间到,宣布竞赛结束,监督选手停止答题。
11、 选手考后可查阅成绩,可申请证书,具体请参见CCF于NOI网站公布的《关于NOIP2012服务及收费标准的公告》。
12、 监考人不得自行规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如因特别情况提前或推迟考试时间,须由特派员做出决定,并在考场记录上写明原因。
NOIP复赛考场记录单
考试日期 |
考试时段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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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考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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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选手数 |
实到选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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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监考人 |
副监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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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情况(对考生作弊行为,请写明具体的情节,并附有关物证或证人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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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监考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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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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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本表由主监考人完整、工整、准确填写。本场竞赛结束,请将本表交考点负责人。如有更多信息,可附另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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