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关于CCF NOIP2012奖项评定的公告2012-11-28 10:00:00阅读量:31990

 
 

CCF召开NOI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会议,对CCF NOIP2012各奖项分数
线进行了划定。名额计算方法如下:

1、参考初赛人数(30%)、复赛人数(35%)、复赛成绩(35%)。
2、中国科协给定的600个具有保送资格的获奖名额仅向高三选手分配,在各省一等奖分数线之上的高一、高二选手都可获奖。
3、优秀省份(初次划线分数线300分以上)及获奖比例偏低省份适当增加名额。
4、按照CCF规定,在初赛阶段实现网上注册85%以上的省份奖励10%获奖名额。
5、高三选手(未获往届保送资格)将获得中国科协及CCF共同颁发的证书,其余高三(获往届保送资格)、高一、高二选手将获得CCF颁发的证书,初中选手将获得CCF颁发的成绩证明。全国分数线及名额分配表参见附件。
6、各省组织单位需根据提高组二等奖、普及组一等奖获奖条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确定本省获奖选手名单,并于12月3日前上报CCF。

此公告。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2年11月28日

附录1:CCF NOIP2012各奖项全国基准分数线

组别

奖项

全国基准分数线

提高组

一等奖

225

二等奖

160

普及组

一等奖

160

二等奖

100

 

提高组一等奖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数线225分的省份,可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适当调低提高组二等奖的分数线,但需报CCF批准后执行。

附录2:CCF NOIP2012提高组一等奖各省分数线公示

名单按照提高组一等奖最低分数线由高到低次序排列;
应届人数指高三且未获往届保送资格的选手人数;

省份

应届名额

最低分

山东

56

305

江苏

52

225

浙江

42

260

湖南

46

310

广东

40

245

福建

33

295

四川

33

260

上海

25

235

安徽

25

200

北京

24

230

河北

22

270

江西

16

200

河南

18

280

湖北

17

245

吉林

17

210

黑龙江

16

255

广西

15

205

天津

15

185

辽宁

14

270

山西

13

230

新疆

12

185

陕西

11

235

内蒙古

10

225

重庆

9

200

贵州

7

190

甘肃

6

180

海南

5

165

宁夏

4

160

总数

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