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 NOIP2013获奖规则2013-11-25 10:00:00阅读量:26175

 
 

NOIP2013提高组复赛一等奖获奖名额计算办法
1.     获奖分数线基准线为200分。
2.     根据初赛人数25%、复赛人数(包括提高和普及组)40%、平均分35%计算,得出一个参考值。
3.     根据下述情况适当调节获奖分数线:
a)       获奖比例<20%且获奖分数线高于基准线的省,降低其获奖分数线、提高获奖率,但获奖率提高幅度<5%,获奖人数<100。
b)      根据参考值计算,其获奖分数线在200分及以下者的省份,可适当下调获奖分数线。
c)       获奖率≥25%者,不再调节。

NOIP2013提高组复赛二等奖获奖名额计算办法
1.     分数线≥100分且获奖率≤提高组复赛人数的25%。
2.     一等奖获奖分数线在全国基准线以下的省可下调获奖分数线,但须≥70分且获奖率≤提高组复赛人数的20%。

NOIP2013普及组复赛一等奖获奖名额计算办法
1.     获奖分数线120分,每个省获奖比例≤22%。
2.     如某省满足获奖分数线选手的比例<15%,可下调获奖分数线,但不得低于100分。
3.     获奖边界同分均可获奖。

NOIP2013普及组复赛二等奖获奖名额计算办法

  1. 获奖分数线≥60分,每个省获奖比例≤25%。

组别

奖项

全国基准分数线

提高组

一等奖

200分

提高组

二等奖

110分

普及组

一等奖

120分

普及组

二等奖

60分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