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关于CCF NOIP2013奖项评定的公告2013-12-02 10:00:00阅读量:17906

 
 

CCF召开NOI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会议,划定CCF NOIP2013各奖项的获奖分数线。

1. 按照初赛人数(25%)、复赛人数(40%)、复赛成绩(35%)计算各省提高组一等奖获奖参考名额。
2. 根据成绩总体分布情况,由科学委员会给出各个奖项的获奖分数线。
3. 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根据各省分数、参加人数及获奖比例,确定最终获奖分数线。
4. CCF颁发提高组一、二等奖、普及组一、二等奖获奖证书。全国分数线及名额分配表参见附录2。
5. 各省组织单位根据提高组二等奖、普及组一、二等奖获奖条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确定本省获奖分数线及获奖选手名单,于12月4日前上报CCF。

此公告。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3年12月2日

附录1:CCF NOIP2013各奖项全国基准分数线

组别

奖项

全国基准分数线

提高组

一等奖

200分

提高组

二等奖

110分

普及组

一等奖

120分

普及组

二等奖

60分

提高组一等奖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数线200分的省份,可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适当调低提高组二等奖的分数线,但需报CCF批准后执行。

附录2:CCF NOIP2013提高组一等奖各省获奖分数线
(按获奖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列)

省份

获奖名额

获奖分数线

浙江

106

435

广东

75

410

福建

83

340

江苏

94

315

北京

44

310

安徽

63

305

湖南

90

300

四川

63

300

上海

51

295

天津

26

290

山东

76

270

山西

24

260

河北

33

255

吉林

35

250

河南

26

245

湖北

31

230

重庆

39

220

黑龙江

20

215

广西

24

210

江西

24

210

辽宁

23

200

陕西

27

200

新疆

22

190

贵州

9

150

海南

7

150

内蒙古

5

150

宁夏

5

150

甘肃

0

-

总数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