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关于NOIP2014获奖证书纸质版申请的公告2014-12-04 10:00:00阅读量:23258
本学会于11月19日-30日期间受理NOIP2014获奖证书电子版(免制作费)申请,在制作、整理后于12月15日发送到申请选手的邮箱。 应家长和选手的强烈要求,本学会决定,自12月4日起开始受理获奖证书纸质版申请。纸质版证书收取部分工本费(证书制作费和快递成本)。各奖项获奖证书申请细则如下: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申请时间:
证书 |
申请时间 |
申请方式 |
工本费 |
CCF分拣时间 |
发放时间 |
提高组一等奖 |
12月4日-14日 |
以学校为单位由一名指导教师统一申请 |
100元/张 |
12月15日-21日 |
从12月22日开始陆续快递寄出 |
提高组二等奖 |
12月18日-28日 |
50元/张 |
12月29日-1月4日 |
从1月5日日开始陆续快递寄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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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组一、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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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证明 |
1月5日-11日 |
100元/张 |
1月12日-18日 |
从1月19日开始陆续快递寄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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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证书 |
100元/张 |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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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照上述各奖项获奖证书的申请时间,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申请。提前或逾期申请一律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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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证书的申请,请均以学校为单位由一名指导教师统一向CCF提交证书申请,考生或家长的个人单独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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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指导教师统计本校申请情况,汇总至证书申请表(附表1),并根据所申请证书的数量和对应工本费汇款(账号见附4)。将汇款凭证(银行汇款单或网上转账成功页面的截屏)和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同时发送至NOI竞赛办公室(noi@ccf.org.cn),申请邮件标题为“学校+选手证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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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导教师证书申请,凡指导的选手获得提高组和普及组一、二等奖的教师均可申请。请指导教师统计所在学校指导教师的申请情况汇总至指导教师证书申请表(附表2)。将汇款凭证(银行汇款单或网上转账成功页面的截屏)和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同时发送至NOI竞赛办公室(noi@ccf.org.cn),申请邮件标题为“学校+教师证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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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手成绩证明申请,成绩位于提高组一等奖全国基准分数线280分以上的选手可申请。请指导教师汇总本校申请情况,汇总至成绩证明申请表(附表3)。与指导教师证书统一汇款并发送至NOI竞赛办公室(noi@ccf.org.cn)。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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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手获奖证书申请表的规范填写,“证书编号”请见各奖项获奖名单;“邮寄地址”必须具体、详细,请勿直接写学校名称,错误举例:深圳外国语学校,正确为: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路1号深圳外国语学校;收件人手机号等项填写正确,保持E-mail与手机畅通。对于证书申请表填写不规范的申请,一律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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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导教师申请表的规范填写,请按指导教师证书申请表(附2)中举例的格式填写,填写格式不规范的,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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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请人员多,为保证CCF能够及时处理、发放证书,请按照申请流程提交申请;邮件请勿重复发送邮件,禁止教师、选手、家长同时提出申请;CCF不受理任何电话、上门咨询,对电话、上门咨询者将给予处罚(如至少推迟1周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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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选手确认本人获奖后再提出申请,对于未获奖提出申请而缴纳的费用,CCF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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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选手需保证本人成绩真实有效。对于在此期间被取消成绩选手,所发证书同时作废。
此公告。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4年12月4日
附表1:
选手获奖证书申请表:
证书 |
证书编号 |
选手姓名 |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
收件人手机 |
提高组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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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组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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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组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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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组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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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指导教师证书申请表
教师姓名 |
获提高组一等奖选手 |
获提高组二等奖选手 |
获普及组一等奖选手 |
获普及组二等奖选手 |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
收件人手机 |
张三 |
小张、小王等10位 |
无 |
小王等2位 |
小李1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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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选手成绩证明申请表
准考证号 |
选手姓名 |
联赛成绩 |
本省提高组 |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
收件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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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
CCF汇款账号:
户名:中国计算机学会
账号:0109 0519 5001 2010 9702 028
开户行:北京银行北京大学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