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 NOI2018名额分配方案2018-03-16 10:00:00阅读量:26988

 
 

CCF NOI2018各省分配名额主要由AB两部分组成,AB类选手均需参加省选拔。此外,NOI承办单位将获得奖励名额(C类)。对于未能入选ABC类的优秀选手,可自选参加优秀选手特别培训班(D类)。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 A类,基本名额,共约155名。

每省A类有5个名额(4+1),即其中至少有1个女选手名额。有31个省份参赛,共155个。

二、 B类:扩充名额,130名。

一个省的B类参赛名额由B1B2B3B4四部分之和组成。计算方法为(设参数S100S为获奖人数):

1. B1根据NOIP2017复赛人数计算(约占40%),设省复赛人数为P,可获名额B1为: B1=S×40%×P/全国复赛总人数;

2. B2根据复赛平均分采用梯度办法计算(约占30%),除省平均分低于全国平均分50分以上的(不含)省份外,其他省分别获得1B2名额。在此基础上,省平均分比全国平均分每增加50分再奖励1个名额。(譬如某省平均分高出全国平均分50分,B2=2

3. B3根据省一等奖最低分数线采用梯度办法计算(约占30%),除省最低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200分)25分以上的(不含)省份外,其他省分别获得1B3名额。在此基础上,省最低分比全国基准分每增加25分再奖励1个名额。(譬如某省最低分高出全国基准分50分,B3=3

4. B42017年度赛事中出现严重违规事件或有选手被确认程序异常雷同(作弊)的省份扣除1-2个名额。湖南、内蒙古在NOIP2017中发生严重作弊违规事件,各扣除1个名额,共2个。届时若作弊选手所在学校有B类名额,则先扣减该校的B类名额。

5. 每个省获得的B类总名额不超过NOIP2017复赛人数的2.5%

三、 C类,奖励名额

1. NOI承办单位奖励(奖励名额最终是以AB类的形式出现)

NOIn承办单位:A3名,B4名;NOIn-1B2名;NOIn+1B2名;

NOIn冬令营承办单位:B2名。

2. 重大贡献奖励

CCF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单位,C类不超过10名。

上述奖励类别选手由相关单位直接推荐,可不选拔。

四、 D类,特别培训班

未能入选省队AB类的优秀选手可参加培训班。D类选手人数不超过100名。D类选手的参赛时间、地点、形式、评分方式等与正式选手相同,可获得CCF颁发的成绩证明。

五、说明:

1. 每省可得名额AB类选手均需通过省选确定。

2. 以上各项名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取整。

3. 复赛人数、平均分都是按实际参加比赛人数计算(计零分者)。

4. B名额(B1+B2+B3)上限为11

六、CD类申请

1. C类:

未能入选省队的优秀选手可申请NOI特别名额C类。C类选手和AB类选手地位相等。

申请条件为:

1)为CCF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2)与1)相关的选手,其参加了省选但落选;

3)每个学校1名为限,成绩优秀者、所在学校或教师对CCF贡献突出者优先考虑;

2. D

未能入选省队的优秀选手可申请参加NOI期间举办的特别培训班(D类),参加的学员可以非正式选手的身份参加竞赛,学员无获奖证书,但可获得CCF颁发的成绩证明。

3. 受理窗口期:

510日至525日。仅在窗口期内受理,申请结束后不受理任何申请。

4. 申请方式:

请填写附表,发送至NOI竞赛办公室( noi@ccf.org.cn)。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8316


CCF NOI2018名额分配表

省份

A

B

A+B类总名额

B1

B2

B3

B4

B类总名额

浙江

5

2.3

4.5

7.4

11

16

广东

5

2.4

2.6

4.8

10

15

山东

5

5.1

1

3.4

10

15

福建

5

2.2

1.9

5

9

14

江苏

5

2

2.2

4.6

9

14

北京

5

2

1.2

4.4

8

13

河北

5

1.3

1

5.4

8

13

湖南

5

2.6

1.6

4.8

-1

8

13

四川

5

2.9

1

4.2

8

13

重庆

5

1.1

1.7

5.4

7

12

安徽

5

2.2

1

3.2

6

11

吉林

5

0.4

2

3.4

2

7

上海

5

1.8

1

2.8

6

11

黑龙江

5

0.8

1

3.4

5

10

陕西

5

2

0

2.8

5

10

湖北

5

1.4

0

2.4

4

9

辽宁

5

0.9

1

2.2

4

9

天津

5

0.4

1

2.4

2

7

香港

5

0.2

1.6

5.8

1

6

广西

5

0.6

1

1.8

3

8

河南

5

1.4

0

1.8

3

8

新疆

5

0.3

1

1.4

2

7

甘肃

5

0.2

0

2

1

6

江西

5

1.1

0

1

2

7

山西

5

0.6

0

1.8

2

7

贵州

5

0.9

0

0

1

6

内蒙古

5

0.3

0

1.6

-1

1

6

海南

5

0.3

0

0

0

5

宁夏

5

0.2

0

0

0

5

云南

5

0

0

0

0

5

澳门

5

0.2

0

0

0

5

总数

155

40

29.3

89.2

-2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