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侵犯CCF知识产权进行处罚结果的通告2020-10-28 12:29:42阅读量:3529

 
 

20201012日,我学会发布了《CCF关于对干扰认证秩序者的处罚公告》。公告发布后,我学会于1014日和18日分别收到杭州学军中学和福州第三中学四位教师的申诉,他们认为CCF对他们的处罚过重,要求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学会受理了这些申诉。

针对此事,学会征询本学会律师意见,律师认为:这些教师收到海亮高级中学所发的侵犯CCF知识产权试卷的事实属实,即使他们声称没有使用该试卷或将试题留做后用,也没有再次传播,但收到对CCF侵权的物件没有立刻报告并采取措施,而是留存,此行为已经侵犯了CCF的知识产权(CCF组织名称权和产品名称权)。律师认为,我学会对这两个学校的教师的处罚并无不妥,申诉驳回。

考虑到这些教师是初犯,CCF并未进一步追求其民事责任,而希望通过警告责罚引起其注意,让他们树立起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

本学会郑重重申,CCF名称及活动名称(包括标识LOGO)已经注册,均系学会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学会书面授权,任何使用CCF注册商标的行为都是对本学会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的侵犯,本学会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将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