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 CSP-J/S 2021第二轮评级规则2021-11-05 20:30:40阅读量:33520

 
 

CCF NOI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了CCF CSP-J/S 2021第二轮评级规则及评级名额方案。

提高级一等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级一等全国认证基准线:100

CCF CSP-J/S第二轮(提高级)省一等名额由三部分组成:

A:第二轮人数和省平均分;

B:第一轮人数;

C: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

计算规则如下:

1.确定全国认证基准分数线、拟评级比例为20%,根据各省第二轮提高级人数Q、平均分R,一个省可获名额A的计算公式如下:

A=((各省第二轮平均分R-全国一等认证基准线)×0.1%+20%)×各省第二轮提高级人数Q

注:0.1%为比例因子(各省平均分与全国一等认证基准线之差,每增加10分,评级比例增加1%);

2.根据各省第一轮人数(P),可计算一个省获得的相应名额B

1.0P4000B=(S-全国A名额总和各省第一轮人数P/全国第一轮总人数

2.P≥4000时,每增加1000人,增加1个名额;

注:S为拟评级人数,定义为2320

3.根据省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M),全国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最低比例20%,可计算一个省获得的相应名额C。即,除各省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M低于全国最低比例20%以下的(不含)省份外,其他省分别获得1C名额。在此基础上,省晋级比例M比全国最低比例20%每高10%再奖励1C名额,M上限80%。名额C不超过各省(市)计算名额AB之和的40%

10M20%C=0

220%M80%时,C=((M-20%)/5%)+1

以上ABC之和为各省第二轮提高级一等参考名额,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根据各省认证成绩、评级人数及比例适当调整。

说明:第一轮、第二轮人数按实际提交程序的参加者计算;

提高级二等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级二等全国认证基准分数线:50

1.提高级一等认证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100分(含)以上的省份,50(含)以上未获一等者均可评二等;

2.对于提高级一等认证分数线低于基准分数线的省,30(含)以上的认证者未获一等者均可评二等;

提高级三等名额分配方案

1.提高级一等认证分数线在基准分数线100分(含)以上的省份,30分(含)以上未获一二等的认证者,均可评三等。

2.一等认证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数线的省份,不设三等。


入门级一等名额分配方案

入门级一等全国基准分数线:160

CSP-J/S 2021第二轮入门级一等名额分配方案同提高级一等计算方式。

入门级二等名额分配方案

入门级二等全国基准分数线:100

1.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160分(含)以上的省份,100分(含)以上未获一等者均评获二等。

2.对于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低于基准分数线的省,70(含)以上未获一等者均可评二等;

入门级三等名额分配方案

1.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位于全国基准分数线160(含)以上的省份,70分(含)以上未获一二等的认证者,均可评三等。

2.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数线的省份,不设三等;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21115



附:CSP-J/S 2021第二轮提高级一等各省评级分数线

(按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列)

省份

总人数

分数线

浙江

264

140

重庆

101

128

广东

215

125

江苏

164

120

北京

144

115

湖南

112

110

四川

120

105

香港

11

100

安徽

121

95

福建

177

95

山东

185

90

湖北

57

85

江西

41

85

上海

170

85

河北

65

80

吉林

37

77

广西

43

73

辽宁

41

69

陕西

68

65

山西

40

60

黑龙江

31

55

河南

61

54

天津

32

51

云南

17

43

新疆

23

40

海南

14

40

甘肃

/

/

贵州

/

/

内蒙古

/

/

宁夏

/

/

澳门

/

/

一等评级总人数为2354人,总比例为20.29%


CSP-J/S 2021第二轮入门级一等各省评级分数线

(按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列)

省份

总人数

分数线

浙江

288

287

广东

272

277

重庆

139

248

江苏

191

245

上海

237

241

北京

185

236

四川

160

225

香港

10

221

安徽

296

215

湖南

170

210

山东

244

190

河北

83

188

江西

51

166

黑龙江

36

165

湖北

94

160

陕西

58

156

河南

112

154

海南

28

152

吉林

54

152

山西

105

152

新疆

42

152

辽宁

43

150

天津

68

145

广西

96

142

云南

57

100

福建

/

/

甘肃

/

/

贵州

/

/

内蒙古

/

/

宁夏

/

/

澳门

/

/


一等评级总人数为3119人,总比例为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