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IP评奖规则2024-11-26 13:31:44阅读量:0
CCF NOI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自NOIP2024起,NOIP评奖按如下规则执行:
1. 总获奖率为67%,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20%、22%、25%,NOI科学委员会根据上述比例划定全国各奖次基准分数线。
2. 在划定获奖分数线时,若遇同分情况,比例就高不就低,但全国总获奖比例不超过70%。
3. NOI科学委员会对各省按照一等奖拟获奖比例20% 划出各省的一等奖初始分数线,再按照各省的一等奖初始分数线从高到低进行初始排序;在保证此排序不变的情况下,若一个省的一等奖初始分数线高(低)于全国一等奖基准分数线,其一等奖的获奖比例将根据超出的幅度进行上(下)调,同时其一等奖分数线将进行下(上)调,保证各省一等奖分数线排序和初始排序一致。
4. NOI科学委员会根据各省的分数分布情况,设定各省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分数线,并且决定各省的获奖比例以及是否设立三等奖。
5. 以上计算的参加人数均按照实际参加竞赛的高中选手人数计算。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属于CCF NOI科学委员会。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