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关于NOI省内选拔的若干规定(2016)2016-02-19 10:00:00阅读量:30349

 
 

为规范各省参加CCF NOI(以下简称NOI)选手的选拔方式,中国计算机学会制定如下规则。

1.省选是各省选拔参加NOI选手的必要环节,各省必须组织省选。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未能组织省选,须在当年CCF NOI举行四个月前报CCF,批准后实施。未经CCF批准,该省不得参加当年NOI竞赛。

2.省选拔应在当年CCF NOI举行前四个月内举行,但不晚于NOI举行前45天。NOI2016拟于7月22日-28日在四川举行。

3.参加省选的选手根据参加NOIP提高组复赛成绩(下同)依次选取,参加人数不得低于本省参加NOI人数的3倍。上一年NOIP提高组获奖分数线在全国获奖基准线及以上的省,参加选拔的选手须满足全国一等奖获奖基准线的要求,若一等奖基准分数线上人数不足时,可适当降低至二等奖基准分数线,最低不低于本省二等奖分数线;其他省可不按此要求。以A或B类选手身份参加NOI者必须参加省选。初中生如参加了上年NOIP提高组竞赛且成绩满足上述要求,则有资格按本规定参加省选拔赛。

4.省选赛至少应包括一轮程序设计比赛。

5.省选赛组织单位不得以一个学校参加NOIP的人数为由限制和剥夺该校选手参加省选赛和入选省队的资格。对于在上年NOIP提高组获奖分数线达到或超过NOI科学委员会规定的基准线的省份,一个学校参加NOI的名额不超过本省A、B名额总数的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得分最高且入选省队的女选手不占该比例。

6.一个选手的NOIP提高组成绩占省选总成绩(标准分)的比例最低为30%,最高不超过60%,具体比例由各省自定。

7.如有若干选手省选的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NOIP提高组复赛成绩选择;如分数仍然相同,高年级选手有较高的优先权;如选手年级仍相同,省组织单位可组织面试或加试。

8.省选总成绩排在前5名的选手(4男1女)进入A队(女选手的成绩可单独排序),其他选手根据给定名额和所得分数依次进入B队。如A队没有女选手,则女选手名额作废。省选后,省组织单位须将参加省选的全部选手名单和其得分以及入选省队的选手名单于NOI举行一个月前报送CCF。

9.省选赛必须保证命题的公正性和题目的保密性。若干省可以使用同样题目在同一时间内选拔。如需CCF协调,可向CCF提出申请。

10.省选收费与否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定,报CCF备案。

11.省选方案需经省竞赛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省选两个月前报CCF审查,审查通过后向全体选手和学校公布并实施。

12.CCF受理关于省选的实名投诉,投诉请至NOI竞赛办公室(noi@ccf.org.cn)。

13.本规定由CCF制定,由CCF NOI科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14.本规定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6年2月19日